相传昔日有梅花公主居住于此,一方之人颇受其益。及公主殁,其村以公主之名命名,称梅花,表示不忘。民国12年前有警察所,保卫社、国民小学。周围有堡墙,约3里有余,较为坚固。为清同治7年(1868年)所修。每逢农历二、七开集市,百货纷陈,市声喧哗,繁盛之况为藁城八大镇之首,贸易以棉花为大宗,冬季以花布尤盛,布商密集,市肆相属。交易之广,北达天津,南至齐鲁。1937年“梅花惨案”后贸易衰弱。
1937年10月10日,吕正操率部在梅花与日本侵略者展开激战,毙敌800多名,因敌众我寡,被迫撤离。10月11日佛晓,日寇纠集5000多名侵略军包围梅花,凶残的进行烧杀抢掠,并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集体大屠杀,1547名群众惨遭枪杀、活埋、淹死。占全村人口的60%,46户被杀绝,还有24人被日本侵略者挖眼、割耳、剁脚、断臂成为终身残废。烧毁民房600多间,东西被洗劫一空。

血井遗址是“梅花惨案”23眼“血井”中,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是日军残杀中国村民的一大罪证。据碑文记载,1937年10月13日,日军将45名村民绑到此地,先将头颅砍下挂在树上,然后将尸体投入井内,井水立刻变成了血水。

这些遗址碑文上记载的关于日军屠杀村民的暴行,被“梅花惨案”的亲历者樊月香老人所证实。她指着血井旁边的树林说,当时树上挂的都是头颅,井里都是死人。

【同期】(樊月香)(日军)一进村鸡犬不宁,见了狗也削了,见个人也削了,是个鸡都杀了,孩子们就那么挑了,大人割了打开膛,在这杀了都扔到这井里了,井坑里多半坑死人,在这树尖还挂着五六个脑袋,这是三十六口坟,净娘们和孩子,在这死的没一个男的。

“三十六口坟”遗址位于河北省藁城市梅花镇梅花村村南口(后迁至村东口至今),2.5米×3米,占地7.5平方米,坟丘南树有石碑一通。该地为“梅花惨案”遗址之一,“梅花惨案纪念馆”的组成部分。
一九三七年十月十二日(农历九月九日),有二百余名妇女和儿童被日本侵略军赶到南门寨墙脚下,追问抗日部队去向何方。她们怒视日寇一言不发。敌人把四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劈成两半,同胞姐妹一拥而上,抱住孩子痛骂敌寇。敌人开始惨杀,砍头颅,割乳房,劈身截肢,开膛取胎。残杀之后,将肢体抛入护村沟内。惨案过后,赵二满、韩兰子等五位老人,怀恨打捞三天,多数尸体被认领,最后剩下三十六具尸体,一块埋入地下,称为“三十六口坟”。

北院大门是两个大写的“九”字,相对而立,示意着惨案发生的时间(农历九月初九)。

如今梅花惨案已成为历史,被毁坏的梅花镇也早已从战争废墟上重新崛起。1958年,为纪念在惨案中的死难者,当地修建了梅花惨案纪念馆。馆内陈列的大量的图片资料、遇难者名单、死难者的遗骨,以及樊月香家被日军用砍刀破坏的两扇榆木大门等实物都在静静诉说当时的故事。据相关资料显示,梅花惨案纪念馆现存文物30件(套),其中,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10件,一般18件,见证了日寇杀害无辜群众的滔天罪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1994年,梅花惨案纪念馆被河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使这个遗址对青少年发挥更大的教育作用。自建馆以来,每年的九月初九、清明节等重大节日,遇难者亲属、附近的农民、来自各地的军人、干部和学生等都会来到梅花镇进行祭奠和纪念活动。据了解,每年参观人数都在万人以上,其中未成年人参观人数占到80%以上。

碱水坑位于河北省藁城市梅花镇梅花村村东口20米处,南北东西各15米,占地225平方米,坑南树有石碑一通。 碱水坑遗址是“梅花惨案”遗址之一,是河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梅花惨案纪念馆”的组成部分。
这个坑原是染坊倒靛碱水的小圆坑,直径不过两丈左右。公元一九三七年十月十三日(农历九月十日),樊金宝等六十三名同胞,不幸落入日本侵略者的魔掌,一个个被日寇挖掉双眼,砍下四肢,又割下头颅,残尸被抛到碱水坑内,血肉腐蚀,尸骨污染,惨不忍睹。坑内至今仍留有蓝色的尸骨。

1937年10月12日至15日,侵华日军在河北藁城梅花镇进行了四天三夜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杀害无辜群众1547人,烧毁房屋、店铺600多间,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梅花惨案”。 由于这起惨案发生在农历九月初九,故称之为“九九”惨案。解放后,党和政府在梅花惨案遗址修建了“梅花惨案纪念馆”,馆名由抗日名将吕正操题写,1992年,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将梅花惨案遗址定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进入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高2.35米的妇女, 怀抱被日军杀害的孩子,满脸怒气,满腔仇恨控诉日本侵略者滔天罪行的铜雕,身后为长7.02米,高2.65米的两组巨石浮雕:一组为被残害的妇女儿童群;一组为遭杀害,并与日寇搏斗的青壮年群。浮雕背面为惨案中遇难同胞名单,下方棺材中装殓着死难同胞的根根白骨,是日军侵华暴行的铁证。